根据《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工作需要,学校及学院拟定于2012年6月中旬召开院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,为进一步做好此次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作如下通知:
1.答辩申请条件。缴清培养费和住宿费、修完规定学分、完成各个培养环节、已撰写完学位论文、按照我院规定已发表一定数量和质量论文的毕业研究生,经导师同意,均可提出答辩申请。从办理申请答辩登记手续之日起,硕士研究生须在20天后、博士研究生须在30天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。盲评学生不受此时间限制。
2.最终答辩时间:要求在2012年6月10号之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向学院分会递交有关学位申请材料。
3.答辩申请程序。研究生持以下材料到院112#办公室办理申请答辩手续:
(1)校计财处盖章的《离校程序单》。(答辩前只需办理第一项,其余手续等到离校前夕办理)
(2)发表论文首页或录用通知的复印件。
(3)从研究生处系统-毕业与学位-学生答辩申请页面中,申请答辩条件都通过的,直接点击右上角的“打印”后打出“华中农业大学答辩申请审核表”,注:该表是系统自动生成。
(4)学位论文电子版。文件命名格式为“学号+姓名”,如“08304110001李彬论文”;发送电子邮件至spyj@mail.hzau.edu.cn,如发送成功会收到自动回复;论文经不端学术行为系统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。
(5)学位信息表电子版。文件命名格式为“学号+姓名”,如“08304110001李彬信息表”;发送电子邮件至spyj@mail.hzau.edu.cn,如发送成功会收到自动回复。
(6)盲评学生必须持学位办或学院出具的盲评结果通知。
(7)接受答辩申请后,研究生须尽快办理《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核表》,具体要求:至少在答辩前7天送交院教学秘书处审核、备案(其中博士学位申请者至少在答辩前5天上报至校学位办复核、备案),凡未经复核、备案者,答辩无效;教学秘书须在答辩前5天将答辩信息电子版(按规定字段汇总)报送至校学位办,以便上网公告。
(8)研究生须在6.10日前在研究生系统中上载个人详细学位信息;
(9)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有“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规范”和“华中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规范”,《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》可以由研究生本人到研究生处办公室(丹桂楼206)凭转账单购买。
(10)答辩后需提交的答辩材料说明详见附件(食品学院学位档案清单)。
红宝石官方网站hbs备用
二○一二年五月九日
附:
食品学院学位档案清单(2012)
编号 姓名
学号 电话
学位登记表 一式两份,照片、签字、盖章齐全;不得粘贴
16 K,骑缝装订
毕业登记表 一式两份,照片、签字、盖章齐全;不得粘贴
16 K,骑缝装订
答辩原始记录 时间、地点、答辩秘书签字
答辩决议书 答辩主席签字
论文评阅书 硕士2、博士3,盲评无
投票表决单 1式5份
成绩单 一式两份,盖红章
答辩评分表 1式6份,含汇总表
开题报告书 1份,签字、盖章齐全;
直博含硕士开题报告
课题检查表 1份,签字、盖章齐全
实践教学总结 1份,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要、盖章齐全
备注 学位登记表中院学位委员会为7人,学位论文、学位信息表发电子版到spyj@mail.hzau.edu.cn